各有关单位:
根据《珠海市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我会将组织开展2025年度珠海市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评价工作,从2025年4月1日开始受理,现将受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凡符合《办法》规定要求,竣工验收时间在2024年12月31日前的工程项目,均可申报。
2、若申报项目有参建单位,各专业分包单位合同造价应超过1000万元;参加评价的专业分包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家且合计总造价之和不高于总承包合同造价的30%。
3、所有申报项目实行备案制度,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在施工过程中需经协会专家组检查预验。
二、申报材料汇编要求,按以下要求分两册装订,每册一份(另附电子版扫描件,要求PDF格式)
1、申报资料,按顺序简易装订成册,要求提供原件。
(1)珠海市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评价申报表(双面打印);
(2)珠海市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评价申报承诺书;
(3)施工单位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设置表;
(4)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无分包单位的不用填报)。
2、其他资料,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
(1)工程简介;
(2)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3)施工许可证(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许可文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监理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5)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6)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记要);
(7)立项批复;
(8)环保验收证明文件(污水厂、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等项目须提交);
(9)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10)工程监理质量评估报告;
(11)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12)工程质量监督意见;
(1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14)施工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绿色施工等情况证明文件;
(15)项目创新成果文件或荣誉证明;
(16)分包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包括分包合同,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及施工过程管理函件往来等相关证明材料);
(17)反映工程全貌及质量的彩照八张;
(18)其他资料。
三、申报截止日期: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工作,按时将申报资料报送协会,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提交申报资料,协会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对工程实体和工程资料进行检查评价。
2、协会将初步评审结果在协会网站或珠海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站进行公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工 电话:0756-8187362
协会QQ:3390512131 邮箱:3390512131@qq.com
附件:1、珠海市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评价申报表;
2、施工单位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设置表;
3、珠海市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评价申报承诺书;
4、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珠海市市政工程协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