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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金奖评定规定

广东市政金奖是广东省市政行业的省级最高荣誉奖,评审工作由广东省市政行业协会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评审一次;评审活动接受广东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评审结果报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在广东省市政行业协会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评审对象是施工企业在广东省境内承包施工的,并已经建成投入使用一年,其质量达到省内一流水平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一、评审范围:
    1、在我省城市规划区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人行隧道、给水、排水(含泵站、管线)防洪、供热、垃圾处理厂(场)、天桥等基础设施工程。
    2、投资在1亿以上的供水厂、污水处理厂、地铁(不少于相连接的一站一区间)、隧道、轻轨、轨道交通等市政工程。
    3、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照明。
    4、投资规模小于以上规定,但具有显著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有纪念性意义,且工程质量均达到省优良样板工程及省安全文明工地。
    二、申报条件:
    工程应具备的条件:该工程获得广东省市政优良样板工程并同时获得广东省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或广东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
    三、申报时间:
    广东省市政优良样板工程获奖公示后至当年12月15日前。
    四、申报材料:
    1、《广东市政金奖申报表》;
    2、《广东省市政优良样板工程证书》;
    3、《广东省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或广东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证书》。
    五、申报要求:
    1、申报资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
    2、申报资料必须准确、真实;提供的文件、证明和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辩认。
    六、奖励:
    1、由广东省市政行业协会向获得广东市政金奖的承建、参建、监理等单位及承建单位的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授予获奖证书和个人荣誉证书;
    2、对获奖的单位、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予以公布并通报表彰;
    3、获奖单位可对获奖的执业建造师和直接作出贡献的人员,可给予一次性奖励,并将获奖业绩记入档案,作为考核、晋升的参考。
    七、公示日期
    受理结束在广东省市政行业协会网站公示15个工作日。
    八、颁奖
    在广东省市政行业协会年会上颁发奖状。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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